9月6日,在第39个教师节即将来临之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表彰2023年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根据决定,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刘芳同志获“辽宁省优秀教师”称号。
刘芳,教授,中共党员,现任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刘芳同志扎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一线10余载,坚持立德树人,业务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在教学、科研中勇攀高峰,先后荣获“辽宁省优秀教师”、“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青年骨干教师”、“沈阳市高校师德先进个人”、“沈阳科技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沈阳科技学院最受学生欢迎教师”、“沈阳科技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作为一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刘芳同志注重根据学生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方法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因材施教,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较好的实效性。多年来与学生的沟通交流,使刘芳同志深知思想政治教育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而是一个长期的教育过程。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同时,刘芳同志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努力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工作过程中从多角度、多侧面了解学生的心理特点,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目前,刘芳同志主持一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一项校级一流本科课程。主持获得一项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并多次在省市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中获奖。
近年来,刘芳同志积极指导学生开展以社会调查为主的实践活动,注重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持指导《我带您看未来,您带我忆过去(大学生与老年人组织互动服务)》项目,获得2016年“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省级铜奖;《当代大学生就业方式和就业观念转变的调查研究》获得第十三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级二等奖;《近十年辽宁省居民生活方式与生活满意度的调查研究》获得第十三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级三等奖;指导学生参加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
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刘芳同志常年为我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学员讲授党的理论政策,坚持立德树人,在广大学生中有较高威望。并多次为全校教职工作有关师德师风建设的专题讲座,对提高我校教师师德素质,弘扬师德规范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作为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刘芳同志带领马院全体教师认真研究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我校思政课教学水平,其中,多位教师在省市教育教学比赛中获奖。同时,积极组织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活动,组织学生赴省内外多地开展实践研学,不断增强思政课教学实效性。
多年来,刘芳同志扎根教育教学一线,爱岗敬业,关心学生。她满腔热情,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教师的使命与责任。